2018-12-11 22:49:13 来源:44118太阳成城集团 浏览数:0
(一)学生会的各种办公器材、用品、书籍,设施设备,由秘书处统一保管并存放仓库。每学期初由秘书处负责对仓库物品进行清查记录,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,学期末进行核查,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学生会的物品私自带出仓库,也不准转借他人或私自挪用。
(二)秘书处要将学生会的物品状况,及时向院团委作出汇报。
(三)秘书处对借用物品要做好登记,因保管不善,或不按程序私自外借,造成学生会财物的损坏、丢失,由分管副秘书长承担责任。
(四)各部门动用物品时,需要注明使用原因,使用期限,然后经辅导员同意后由秘书处负责人到仓库支取并填写出库登记表。各部门借用物品需要按指定日期归还并填写入库登记表,有损坏、丢失情况,由借用部部长负责修理、赔偿。
编辑:罗梅
责任编辑:毕瑞玉